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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有公司5%以上股份股东175sf.com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|滨海能源_财经

网络整理 2019-04-04 最新信息

中国证券报

  证券代码:000695   证券简称:滨海能源  公告编号:2019-004

 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

  关于持有公司5%以上股份股东

  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

  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

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。

 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或“本公司”)于近日收到持有公司5%以上股份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泰达控股”)的通知,泰达控股于2019年4月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(以下简称“深交所”)《关于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》(深证函〔2019〕170号),深交所对泰达控股申请非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(以下简称“本次发行”)无异议。本次发行将以泰达控股持有的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及其孳息为标的,采用一次性发行方式,泰达控股需于深交所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正式向深交所提交转让申请文件。

 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,泰达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27,314,108股,占总股本比例为12.30%。关于泰达控股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,公司将督促泰达控股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

  特此公告。

 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

  董  事  会

  2019年4月3日

Tags:滨海能源   深圳证券交易所   非公开发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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